吉隆坡,11月29日——在沙阿南法庭,沙甘布·贝尔萨图部门副主管亚当·拉德兰·亚当·穆罕默德面临的六项新的洗钱指控已被允许转移到这里的法庭。
至此,这位商人已被控12项罪名,其中5项罪名是索取和收受贿赂,7项罪名是洗钱。
法官Azura Alwi亦准许副公诉人Mohd Fadhly Mohd Zamry的申请,将该名商人所面临的所有贪污及洗黑钱控罪移送第十四刑事法庭(Suzana Husin法官)聆讯。
该命令被允许应用。被告在这个法庭面临的案件将被移交给第14刑事法庭。”
在Suzana之前,副检察官Farah Yasmin Salleh告诉法庭,在辩方研究了与洗钱案件有关的文件后,控方将申请所有这些案件一起审理,这一事项得到了Adam Radlan的代理律师Datuk Seri Rajan Navaratnam的证实。
苏珊娜随后将明年1月11日定为提及日期。
今年11月9日,Syarikat Bayu Bumiraya Sdn Bhd的董事Adam Radlan在沙阿南会议法庭对六项洗钱指控表示不认罪,涉及367.5万令吉从公司账户转移到属于他和其他三名个人的联邦银行账户,包括Nabilah Mahiaddin和Ameer Azlan Mohd Ayob,在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27日期间。
根据2001年反洗钱,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(AMLATFPUAA)[法令613]第4(1)(b)条文的指控,一经定罪,最高可判处15年监禁,最高罚款为非法活动收益或犯罪工具在犯罪时的金额或价值的五倍,或500万令吉,以较高者为准。
2月21日,亚当·拉德兰在吉隆坡法庭被控两项贪污罪。
在第一项指控中,他被控向MIE Infrastructure & Energy Sdn Bhd董事总经理Mat Jusoh Mamat索取了价值4780万令吉的道路工程项目总金额的3.5%至7%的贿赂。
他还被控从马朱索那里收取50万令吉,作为帮助MIE通过直接谈判从政府那里获得从加兰Sg亚当到巴纳特的道路工程项目的诱因。
据称,该罪行于2021年3月和2021年11月26日分别发生在杜打马的一家餐馆和联昌银行的武吉东古分行。
2月22日,亚当·拉德兰再次被控两项罪名,即从连坦川和马特·朱索那里收受410万令吉贿赂,帮助Nepturis Sdn Bhd和MIE获得两个类似的项目(Jana Wibawa)。
2月28日,他再次被控向廉索取200万令吉,作为帮助尼泊尔人获得Jana Wibawa相关项目的诱因。
所有指控都是根据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(a)(a)条文提出的,并根据同一法令第24(1)条文进行处罚,一经定罪,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和不少于贿赂金额5倍或1万令吉的罚款,以较高者为准。
10月25日,Adam Radlan在会议法庭面临另一项指控,他在两年前使用了50万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,根据2001年AMLATFPUAA第4(1)(b)条文,并根据同一法令第4(1)条文受到惩罚。——马来西亚